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 及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渝北交巡警通过加强电子卡口抓拍,严查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全力防事故,保安全。
以下驾驶员因驾驶机动车
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赶紧来看看

违法地点:尚品路一巷北侧
违法时间:2021年8月9日14时42分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规定,交巡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违法地点:尚品路一巷北侧
违法时间:2021年8月9日14时34分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规定,交巡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违法地点:尚品路一巷北侧
违法时间:2021年8月9日14时06分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规定,交巡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违法地点:尚品路一巷北侧
违法时间:2021年8月9日15时32分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规定,交巡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车辆在行驶中,
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
都要系上安全带。
来源:渝北交巡警
微信团队
编 辑 | 罗棋元
责 编 | 李春寒
审 核 | 黄川洋
监 审 | 文 寒
【来源:渝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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