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大理州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杨彦洪,中共党员,宾川县鸡足山镇大坝子村委会小河底村小组长,2021年3月9日20时1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陈建明,宾川鸡足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职工,2021年3月10日00时5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三、杨耀杰,宾川鸡足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职工,2021年3月10日01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赵华程,中共党员,宾川县拉乌乡人民政府一级科员,2021年3月10日01时0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大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理州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14日
编辑:杨源
审核:陈迤君 杨梁 崔寒
【来源:大理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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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谊79:应该重判十几年才行
营谊79:还要彻底查一下其家属收入来源!
大理鱼:喝酒这事在《亮剑》里面彰显气质,在《雪豹》里面表达感情,在《水浒》里面就是壮胆,在驾驶里面纯粹就是找死了!
人民群众监督员: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