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圈里常常能见到的“IQOS”电子卷烟出事了,有十个人因此被起诉

2021年7月24日 0人点赞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临法

这几年,有些烟民会用一种加热不燃烧类新型烟草制品(又称“IQOS型烟弹”)来过烟瘾,据说对健康的伤害比较小。

近日,杭州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对10个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这十个人正是在淘宝、闲鱼、微信、微店等网络平台销售IQOS型烟弹,涉案金额累计达670余万元,起诉罪名为非法经营罪。

(查获的电子烟)

近年来,IQOS电子烟在中国烟民中渐渐成为一种时尚。巴掌大的“IQOS”电子加热烟具,配上比普通香烟更短的烟弹,无需点燃便可以“吞云吐雾”。

在广告宣传中,“IQOS”电子卷烟被认为是“一种更健康的吸烟方式”,宣传采用特制非燃烧烟草配方,尼古丁、焦油含量均低于传统卷烟,不含致癌物。

但是,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加热烟草制品的危害低于常规烟草。该组织还指出,鉴于此类加热烟草制品上市时间较短,还未能研究其可能影响,不能得出其能帮助戒烟这一结论。

本案中提到的IQOS属于加热不燃烧的电子烟系列,使用电子元器件加热而不是燃烧的方式吸食,依然使用传统烟叶、烟丝作为原料媒介制作IQOS烟弹,辅以电子设备控温加热。

而且,这一统称为新型卷烟的加热不燃烧卷烟在国内是禁止销售的。

2017年3月以来,被告人俞某某、林某某、吴某某等10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入各品种加热不燃烧类新型烟草制品(又称“IQOS型烟弹”),通过淘宝、闲鱼、微信、微店等网络平台向全国各地买家进行销售,利用微信、支付宝平台结算货款,累计销售金额达670余万元。

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涉案的烟弹均为真品卷烟(有烟叶制成的烟丝),但无“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涉案烟弹属于烟草制品,没有改变烟草的本质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将该类产品纳入监管范围,未经烟草专卖局批准不得进行生产销售。

临安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说,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而销售就是非法经营行为,烟弹还涉及走私犯罪,其流通不合法。烟弹不是国内正规烟草生产商生产,安全性也得不到保证。

承办检察官胡晶晶说,2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等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产品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故IQOS电子卷烟的经营销售也应当遵守国家烟草准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

我国尚未进口IQOS烟草制品,因此任何交易IQOS烟草制品的行为均属违法,从海外代购超过数量的烟弹和在国内销售可能会涉嫌走私罪和非法经营罪。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被告人俞某某等人显然没有进口烟草专卖品的资格,也都没有烟草零售许可证,不具备在中国经营销售卷烟等烟草专卖品的资格。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经营销售卷烟金额达到五万元,即属于“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俞某某等人的非法经营数额已达数百万元了。

茹炜Tr:直接点就是影响了烟草公司的生意了嘛

IQ0S媺99252951:上面写着

IQ0S媺99252951:[滑稽][滑稽]

IQ0S媺99252951:[赞同][赞同]

IQ0S媺99252951:我的命

道可道一:蛋糕

钱江晚报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